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 正文
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工作制度
为了密切党群干部关系,加大财务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,梁家园村成立了民主监督理财小组,特制定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工作制度如下:
 一、必须坚持民主理财原则,按季对本村收支明细及有关帐目进行审核和监督。
 二、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定期检查村政、村务公开情况。检查时间:每年1月和7月。7月份检查上半年的村政、村务公开情况;1月份检查上年全年的村政、村务公开情况。
 三、民主监督理财小组每季度审核财务收支情况。
 四、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定期向村民代表汇报检查审核结果。上半年汇报定在7月份;全年汇报定在来年1月份。
 五、有权对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。
 六、有权检查会议帐目、检查现金、存款物资、产成品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
 七、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向村委会反映村民代表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督促村委会整改。
【打印本页】 【加入收藏】 【字体:
建议分辨率:1024×768及以上  最佳浏览效果:分辨率1440×900  浏览器为IE6.0及以上
主办: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 承办: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
版权所有: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 电话:0857-7316001  E-mail:zhuyongzhyzhy@163.com
黔ICP备09002739号   :本站总访问量为 次  技术支持:贵州兰调科技